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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道文化之十三:《赫尔墨斯文集》——古老的埃及经典
作者:董立名  发布时间:2023/8/3  阅读次数:1649  字体大小: 【】 【】【

     《赫尔墨斯文集》——古老的埃及经典

     赫尔墨斯 秘传哲理(Hermes Kabylion)

   彩虹按:“进化 Evolution 的历程是,在原初物质被创造后,精神被注入,生命被注入,而在其后一步一步地朝向精神演化,生命的形式越来越高,越来越复杂,同时生命体也越来越有意识,其意识越来越精微,心智在物质的显现越来越明显,越来越接近源头。”——the Kabylion 

   赫尔墨斯 Kybalion 摘译

   第一章 赫尔墨斯哲学

   第二章 七条赫尔墨斯之学法则

   第三章 心智转化(心神转换)

   第四章 万物之源造物者

   第五章属心的宇宙宇宙本身是一个思维智慧体,它就是生命

   第六章神圣的矛盾谬误一切的认知都是暂时的相对正确,随着智慧生命思维能力的提升,一切旧的认知(包括物理定律)都会改变。

   第七章 在所有的「一切」(太一创造万物;万物最终合一)

   第八章 不同层面的对应。宇宙按照高频到低频分为很多的时空,不同时空中发生的事件也相互影响

   第九章 振动

   第十章 极性本质上是引力与斥力两种作用力,使万物左右摆动。

   第十一章 韵律物质世界的发展都有生成住坏的周期性循环。

   第十二章 原因与效应每一件事情在不同的时空中,有不同的原因,没有什么事件是偶然的,或者原因是单一的。

   第十三章 性别三维物质世界的两性生殖繁衍,在生物与造物者之间建立了一个屏障隔离。

   第十四章 心智性别同一种心智也有两性之分,一个开始心像创设,一个接受这个心像开始创造。

     《赫尔墨斯文集》也称《秘文集》

这本著作的出版日期是 1908 年的美国,作者自称为「Three Initiates·三名西方的启蒙者」。里面的内容是赫尔墨斯之学的基础理论,主题围绕着七条法则。这本关於赫尔密斯之学的小书献给三倍伟大的赫尔密斯——他被埃及知晓为:伟大的伟大、导师的导师 。  三名启蒙者

第一章 赫尔墨斯哲学

我们将西方的奥秘之学知识回朔传说中的埃及神祗赫尔墨斯 Hermes,他又被称为 Thoth 透特,Tahuti,他是智慧之神、书写之神、知识之神。他发现了炼金术、神秘学、星相学。他的生平已经流失,现在只剩下关於他的传说。后世的埃及人将他神化,并纪念他,称他为「那三倍伟大的」。

  神秘学(神传文化)千百年来被贤者与智者看守,他们没有名字,也不为人所知晓。他们将奥秘知识一代一代地传下去。这些知识被守护,也很少被书写下来,虽然在世界各地都有它的痕迹。 在早期,有一部份的秘传赫尔墨斯教导被写下来,作为入门教导,它被称为 Kybalion(凯波琳,疑似卡巴拉 Kabbalah 演变的词。彩虹注)。这个词的意义已经流失,但它的内容继续被传下去,它是一系列格言、公理、准则的汇集。这些格言、公理、准则是炼金术的理论基础,它被用来实践心智力量的转化(意识向能量的转化,人神之间的转化),将一种心智能量转化为另一种心智能量。(低频转化为高频,再反作用于低频物质身体)

  我们(作者)同为赫尔墨斯教导的谦卑学生,在此提供赫尔墨斯之学的一部份钥匙,我们可以用这些钥匙来打开不同的知识大门。这本著作会有 Kybalion(秘传哲理)的一部份句子。如:

“「当学生之耳准备聆听,将有唇间灌以智慧之语。」- 来自秘传哲理”

第二章 七条赫尔墨斯之学法则

  “真理的法则为七;知晓理解此者,拥有开启所有圣殿之门的魔法之匙。”

七条赫尔密斯之学法则为:

 I.the Principle of Mentalism唯心唯识

  II.the Principle of Correspondence对应比喻(命名)

  III.the Principle Vibration振动频率

  IV.the Principle of Polarity两极二元

  V.the Principle of Rhythm旋律周期

  VI.the Principle of Cause & Effect因果始终

  VII.the Principle of Gender阴阳两性

I.唯心唯识

“造物者为心,宇宙为其心像。”

  THE ALL 在 Kybalion 中是指究竟的真实,万有之源,从祂显化出所有(宇宙中)现象。祂是不可知的,无可界定的,无限的。而所有的显化都是祂的创造,由祂的心 / 心智所创造。世界为上帝之梦。上帝之心存在於每一个受造之物。一切都是由心(上帝之心)开始。

II.对应比喻

“其下如其上;其上如其下。”

  不同层面的现象显化间都有对应,其下如其上,其上如其下;人依照着上帝的形象来被造。物质可以对应心智,心智可以对应精神。用这条法则,我们可以由已知推论未知,因为已知可以对应未知。用这条法则,我们可以一瞥上帝之面容。从自己的世界去了解天使的世界。(修炼使身体越来越精细,然后能量越来越精微,然后意识越来越精微,我们逐渐拥有本我的神性)

  

III.振动频率

   “没有甚麽静止;所有都在移动;一切都振动着。”

  千百年前贤者与智者就知晓所有存在都振动移动着,无论是物质、心智、能量甚至精神,都是不同振动下的不同显现。物质为最低之精神,精神为最高之物质,而心智为其连结。灵性精神可被视为无限的频率,亦因其无限,它亦被知觉为静止,如同一个快速转动的轮子,看上去没有动过。应用这条法则,实践者(修炼者)可以转化不同的频率来改变(物质世界的)现象。

IV.两极二元

“所有事物都是二元的;所有事物都有两极;一切都有其正面反面;喜欢与不喜欢是相同的;相反在本质上是一样的,但在程度上不同;极端会相遇;一切真理皆为一半的真理;每一个矛盾悖论都可以调解。”

     正反的立论都是正确的,所有的真理(道理)都是一半错误的。热与冷是一样的,但在程度上不同,在频率上不同。光与暗,黑与白也是一样的,在程度上不同。锐与钝,硬与软,吵与静,高与低,此地与那地,正面与负面。甚至喜欢与不喜欢,如此我们可以将不喜欢变成喜欢,用改变频率来逹成,这是心智炼金术(修炼者的心神转换术)的理论基础。

 V. 韵律周期

“所有事物都流动着,出与入,前与后;所有事物都有其潮汐,上升与下落;摆锤的摆动显化在一切;其摆动到左端的距离为其摆动到右端的距离;韵律互补。”

  涨与落,前与后,出与入,高与低,一切都在两极间摆动。不论是太阳,月亮,人的生老病死,心智,能量,物质,创造与破坏,国家掘起与灭亡,生命成长与衰亡。人们的心智状态同样有其周期韵律,摆荡於左右两端,这是最重要的法则之一。我们无法阻止它摆动,但可以用一定的方法去中和它的影响,而逃避它的效果。哲人使用这条法则,而不是受制於这条法则。他们将自己极化於某一端,然后中和其后摆。人们有时不自觉地使用这种中和的方法来逹到自我控制,但哲人则是有意识地使用它,用意志去使用它。这是心智炼金术中重要的部份。

VI.因果始终

   “每一个原因都有其结果;每一个效果都有其来由;所有事情都受制於法则(the Law)之下;偶然只是未被了解的法则;有许多不同层面的原因,但没有任何事物能逃避法则(the Law)。”

  每一个原因都有一个结果;每一个结果都有一个原因;没有甚麽是随机的;有着不同层面的因与果,低层受制於高层。哲人将自己超越一般的因果层面,他们到逹高层而成为低层的因(掌控低层)。大众都受制於更强的意志(名利权势),但智者在高层面控制自己的心情、人格、力量、以及环境。他们成为推动者而非被动者。

VII.性别阴阳

“性别存在於万物之中;一切都有其阴与阳的法则;性别法则在每一个层面中显化。”

  阴与阳一直在作用着,不只是在物质层面,而是在星光层面,心智层面,精神层面。在物质层面阴与阳被显化为男与女,在更高的层面它采取更高的形式,但其根本原则是不变的。任何显化,从物质到精神都受制於阴阳法则。阴阳法则工作於衍生、复原与创造。每一样事物与人都有阴阳两部份;阴中有阳,阳中有阴,太极生万物。

第三章 心智转化

“心智,与金属和元素一样可以被转化,从一个状态到另一个状态;从一个程度到另一个程度;从一个条件到另一个条件;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;一个频率到另一个频率。真正的赫尔密斯的转化为心智的艺术。”(追求娱乐会使心智频率降低,追求安静会使心智频率升高)

赫尔墨斯的智者是炼金术士,占星师和心理学者。他们知晓转化的秘密。第一条赫尔墨斯的法则是唯心唯识,存在於整个宇宙背后的究竟真实为「造物者之心」,而宇宙本身则是「造物者心的作用」,整个宇宙存在於「造物者之心」之中。若宇宙为上帝之心的投射(显现),那麽(人的)心智转化则是意味着改变宇宙,包括物质、能量与心智状态。如是,心智转化可被称为魔法(神化)。心智转化包括(带来)了一切的转化(包括不再受一些物理定律的约束)。这条伟大法则为整个赫尔墨斯之学的基础之一。 事实上,只有资深的心智炼金术士能够控制物质,大自然;他们能影响天气,治疗病人。到现在,这些炼金术士还是存在,他们隐藏在人类文明的背后。而未成就到如此程度的炼金术士则可以自由转化心识状态,他们能影响情绪、人格、心灵,不只可以影响自己的心智,也可以影响其他人的心智。我们可能平常就这样做,但不同的是其程度及有没有意识。我们可以将心智往两极转化(更物质或者更精神神化),这取决于你的渴望与意志。

第四章 万物之源

“在时、空、变化的宇宙底下,一直可以找到究竟的真实,根本的真理。”

  「究竟」的意思是所有显化背后的本质,那真正存在的,不变且不巧的。这是法则。但人只能知晓到变化,知觉不到那永恒的(不变的)。我们只能知觉到变化。变化,意味没有任何真实,没有任何事物(永恒)存在,因为一切都在变化,一切都在离开它当下的状态。万物诞生、成长然后衰老死亡,这是韵律周期的法则,那唯一不变的就是改变,那唯一固定的是移动。然而在这些万花筒般的现象与梦境之中,究竟的真实继续隐藏於他永恒且无限的荣光之中。这个究竟真实在 Kybalion(秘传哲理)中被称为「一切THE ALL」,祂就是一切,除祂之外没有更多,也没有更少,祂就是究竟的真实。

  THE ALL 是不可被知晓的,有限如何能理解无限,短暂如何能理解永恒?既然它被称为「一切」,那我们又如何能用「一切」中的「部份」去定义「一切」?既然它被称为「无限」,那麽我们又如何能为它划下界限?Kybalion 中有以下的句子:

  “那最基础的真理、究竟的真实,是超越命名的,但智者将它称为「一切 THE ALL」。”

  “就其本质,「一切」是「不可知的」。” “尽管如此,理性对心智的回馈(理性的思考这个本质)必需被友善地接受,并以尊敬对之。” 理性与思考(这个本质)有它的位置,但它无法抓住上帝。因为:

1)THE ALL 包含了所有,没有甚麽是在他之外,他包含了夜与昼,无知与智者,原因与结果。他是矛盾,同时也是矛盾的和解。

2)THE ALL 是无限的,没有甚麽能定义、限制、界定他,他在空间与时间上都是无限的。他无处不在,他存在於万物之中,他存在於万物之外,他是最高的力量,亦是唯一的力量。

3)THE ALL 是不变的,他不生不灭,不增不减,无始无终,他没有过去与未来,只有存在於现在。

  THE ALL 可以被安上the Living Mind (活力中心)这个名字,或被称为精神 Spirit 。

第五章 属心的宇宙

  “宇宙是属於心的,它在「一切」的心智之中。”

THE ALL 等於 SPIRIT,它代表着真正的本质,它是不可思议的,超越(人的)思想的。而宇宙与THE ALL的关系是甚麽呢?

   (物质)宇宙无论多麽大,都不可能是THE ALL,因为宇宙不是不可定义、不可思议的。它也不可能是从THE ALL中分离出来,因为THE ALL就是一切。那麽宇宙是如何被创造的呢?我们可以认为宇宙是从THE ALL的心(的活动)而来,宇宙是属於THE ALL的心智之中。THE ALL在心智中创造出宇宙,人也在人的心智中创造出心像(物质身体)。

每一个人的生命都与其他人有一点不同,或者很不同,我们的心智知觉到不同的事物事件,我们亦有不同的世界,属於不同的宇宙。一切都是心智,一切都是属於心的。(精神活动引领着物质身体的发展进化)

“「一切」从无限的心智中创造出无数的宇宙,其恒万古,然而对於「一切」,所有的创造、千万个宇宙的发展、衰退、死亡都只是眼中的一闪。”

“「一切」的无限心智为宇宙的子宫。”(能量由太一的心智活动产生)

阴阳性别的原则在所有的存在层面都运行着,包括心智的层面、灵性的层面。阴阳不只是指男女两性,而是两种抽象的力量,男女两性只是阴阳法则在物质层面的显化。性别 Gender 这个字有 Generation、Creation 的意思。所以所有的创造都是在阴阳法则之下,包括宇宙的创造。无极生太极,太极阴阳化万物。(通过两性繁衍出的下一代,与造物者之间产生了隔阂,才使生命向太一的进化过程成为可能。)

阳性法则代表意志(心智精神活动),阴性法则承接阳性法则进行创造(物质呈现;身体变化)。孤阴不生,孤阳不长,阴与阳乃互补统一。(万物皆有精神与物质变化两面。太阳与地球合作创造出地球上的生物,人的灵魂是太阳系外来的。)

若果我们观察自己,我们可以将自己分成行动者与接受者,当我们想像时,我们之内有一部份进行「思考;意志」,我想一只大象,而另一部份的我回应这个「思考;意志」,创造出大象的心像。行动者为父性心智,接受者为母性心智。行动与接受完成了创造。(通过冥想设定一个心像,身体就会向这个心像转变,心智是建设者,身体是接受者。)

人类族群的命运是从低层的意识演化成高层的意识,我们终有一天会被启蒙。生与死皆服务於这个目的,上帝创造了世界,而受造之物亦终将回归。在这里有无限的可能性。宇宙的韵律是发散,然后回收,这是一个圆,这是一个螺旋,而这一切都在造物者之中。

“在父性心智与母性心智之中,肉身的孩子为在家(被创造)。”

“在宇宙中,没有谁是无父无母。”

第六章 神圣的矛盾谬误

“不完全的智者(无明的人),不知道宇宙的相对不实性,想像他们可以无视其法;如此是空泛且放肆的,其愚必将其身碎於坚石。智者知晓宇宙的本质,用较大的法则对抗较小的法则,用较高的法则对抗较低的法则,并用炼金艺术将不受渴望(不敢想象)的转化为有价值的,并凯旋其中(实现了这个想象)。Mastery(通达者)并不包含(生活于)奇幻梦想之中,而是用高层力量中和低层力量;藉由同频於高层而脱离低层之苦。转化(用自己的心智能力去实现),而非放肆的忽视(无所作为,自认为自己做不到)是Master(通达者)的武器。”

宇宙的矛盾谬误在於,对於无限的源头来说,宇宙是一个梦;但对於有限的受造之物,宇宙必须被视为真实,每一层的真实存在都受制於该层的法则。宇宙是梦,同时是真实的。真理有两极,绝对与相对皆存在其中。矛盾谬误的法则是两极法则的其中一个面向,相对与绝对,虚幻与真实要取决於观点(精神的能力)。宇宙这个硬币有两面,一面是梦,另一面是真实。观点的不同,可以将一块石头视为原子的组成,或是教堂的组成。

造物者单单是用想像的,就创造出椅子,这只是(造物者的)一个心像,但对於我们来说,这个椅子是无比真实的。当我们一层又一层地超越较低的层面,在我们之下的存在就越来越似幻象,但现在,这些(物理)皆是真的。所以我们需要去明白现象背后因造物者心智而来的法则(物理规律),并使用其(物理规律)来丰富自己的生命,行走於不同的存在层面。

“「一切」为心,而(物质)宇宙为属於心的,它在「一切」的心智之内。”

因宇宙的法则是造物者心智所创造的,所以它们是固定的,这些法则(物理规律)掌控着其运行的层面。若我们真正理解自己一直存在於无限者心智之中,那麽我们就无可恐惧,没有任何力量是在无限者之外,我们是安全的。而现在,我们要认识较高的法则来改善较低的层面,没有任何人可以逃避法则本身,但我们可以用(高层)法则来中和(低层)法则。宇宙间有无数的存有,有些甚至符合人对神的想像,但是这些不可思议的存有也不可以逃避法则,只有顺於道才能顺意(获得更大的自由,心想事成)。

第七章 在所有的「一切」

  “宇宙中的所有存在於「一切」之中,而同样的,其实「一切」也在宇宙的所有之中。真正理解这真理者可接触极大的知识。”

我们常听到造物者被称为「All in All」(总之,首要),而它的意思是甚麽呢?

我们知道宇宙万物皆是由造物者的心智所创造,整个宇宙皆在造物者的心智之中,但为甚麽 Kybalion(秘传哲理)中说同时造物者是存在於宇宙万物之中呢?为甚麽 Kybalion 说「THE ALL is in ALL」?这里又有一个矛盾与谬误。

  

   Kybalion 中说 THE ALL是隐含在他的创造物的每一部份之中,每一个分子、单位、复合体皆有 THE ALL的存在。这个指明通常会与对应比喻法则(Principle of Correspondence)一同被提起。

   让我们考虑自身的经验,当我们创作,当我们投射一个心像,或更具体的,当一个作家写出戏剧中的人物、角色、其互动等等,我们可以看到不只被创造的角色是存在於作家的心智之中,同时作家的内在品质也渗透入角色的灵魂。

   罗密欧与茉丽叶存在於莎士比亚的心智之中,同时莎士比亚也存在於罗密欧与茉丽叶之中,莎士比亚内在的品质赋於他所创造的角色以灵魂与气息。

   罗密欧与茉丽叶是独立存在的吗?他们有自己的性格、行为、互动吗?还是他们是其创作者精神心智的象徵符号?两者尽然矛盾,但又同样正确,人物角色有其自己的灵魂,但他们同时也是创作者的象徵。

   尽管造物者的精神隐含於人类之中(创造出心智),但人类并不是造物者。罗密欧与茉丽叶不能说自己是莎士比亚,虽然他们隐含着莎士比亚的精神。这是一个谜,大世界对应小世界,上对应於下,但他们又不尽相同。这也为灵性精神发展(进化)的(提供)可能性,我们要让内在的造物者之灵(在进化的过程中逐渐)显化。

   整个创造是一个存在的光谱,最低的一端为物质,最高的一端则是接近源头造物者,而一切都在进化,一切都朝上前进,这是启悟者的讯息。创物者将祂的意志投射,令万物皆在「成为」的过程之中,令到精神的频率一直下降,最终成为最粗糙的物质,整个过程被称为 Involution 涉入,造物者的精神被他的创造物所包裹。

   神圣之光向下 流溢 Outpouring,一层一层的下降,流溢到物质的层面,赋於物质灵魂;从这个最低点,万物开始回归,这就是 Evolution 进化的历程,被注入到物质的灵魂实现了个体化,他们彰显出个体化的法则(the Law of Individualization)(心智),他们成为一个一个生命的单位,意识的中心,一直进化着。

     古代的哲人用 Meditation 冥想 这个词去描述 THE ALL 创造 All 的过程,有时 Contemplation 沉思也用到。而整个概念也与 Attention 注意 ,字源意义是 to Reach out 去延伸,而实际上创造也是一个源头心智延伸的过程,心智的能量在整个创世中都一直在扩张。

   而 进化 Evolution 的历程则是在原初物质被创造后,精神被注入,生命被注入,而在其后一步一步地朝向精神演化,生命的形式越来越高,越来越复杂,同时生命体也越来越有意识,其意识越来越精微,心智在物质的显现越来越明显,越来越接近源头。

   整个 Involution 和 Evolution 的过程有可能持续几万亿年,但对於 THE ALL,这所有皆是眼中一闪,在恒古的尽头,THE ALL 回收它的 Attention,Meditation 及 Contemplation。伟大的工作然而完成,the All回归於THE ALL,被造之物与造物者合一。

     以上的沉思以及在沉思中醒来,只是一个比喻,用来简单指明,其下如其上,神的灵性觉醒,也是人的灵性觉醒。人会越来越回退於核心的精神,那是神圣的自我。

   这里或者有一个问题,就是为甚麽THE ALL创造出the All?为甚麽创造者创造出这一切?究竟是为甚麽呢?

   ALL拥有一切,他就是一切,他甚麽都不缺,为甚麽他要创造世界?他行动,必然是由於他意於行;他意於行,必然是由於他渴於行;他渴於行,必然是由於有某种满足与圆满。而观察人,我们也可以找到人有内在某种去创造的渴望,这种渴望必然要去被满足。

   尽管使用对应比喻(命名解释)来想像这个问题的答案,但是我们仍然认为答案未必是如此,THE ALL不受任何影响,不论是外部的还是内部的。严格来说,创世不能有甚麽原因,因为原因隐含了因与果,但THE ALL是超越因果的。

   所以整个问题都是不可思议的,无从入手,不能考究的,就如THE ALL本身是不可知的。我们只能说他存在,或者他行动是因为他行动,而不能归究任何原因於他。我们只能说THE ALL就是原因,法则,行动;而这些种种,都是相同的,都是一,都是不同的名字去描述同一样事物。

   而对应比喻法则(命名解释)在我们的意见是,只能触及到THE ALL「成为Becoming」的面向,触及到THE ALL「存在Being」的面向。而所有的法则都是同一个法则,所有的名字都是同一个名字,法则即是存在,存在即是成为,一切都是相同的,一切都是一。

   但总而言之,要了解创世的原因是没有结果的,但我们更相信这是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,而当赫尔墨斯被问这个问题时,他紧闭双唇,留下沈默,没有任何答案。无论如此,其中一个真理是仍然确定的,就是the All存在於THE ALL之中,同时THE ALL存在於the All。这一章以Kybalion的这句话总括:

“真正理解这真理者可接触极大的知识。”

第八章不同层面的对应

  “其下如其上;其上如其下。”

   第二条赫尔墨斯法则是对应比喻法则。它指出不同层面的显化之间有着一种和谐、协同、对应。每一个存在,无论是在那一个存在层面,都在对应法则之下。

   为了思考与学习的方便,我们可以将整个宇宙分成三个现象层面。他们分别是:

大物质层面the Great Physical Plane

大心智层面the Great Mental Plane

大精神层面the Great Spiritual Plane0

   这个架构是或多或少有点人为与随意的,是为方便而分,其中最低层是物质,最高层是精神。而不同层面之间是会互相渗透的,较高层的物质与较低层的心智之间没有很明确的分野。

   这三大层面可视为三大生命现象显化,在这里不能详细讨论,只能大概描述它们。我们首先要了解甚麽是「层面 Plane」。「层面」是不是一个维度,或是一个状态 State?「层面」其实不是我们认识的空间或维度,同时它比状态 State 有着更多的内涵。

  「 层面」比状态更多,因为状态是可以测量的Subject to Measurement,它有维度 Dimension 的特性。一般我们可感知的维度有长、宽、高。我们可以再加一个维度,称它为「振动的维度」,而测量这个「振动维度」的单位则是频率。

   是振动的不同,令到不同的显化有所不同,从高频的精神到低频的物质,其实都是同一显现((同一本质延伸后的显现)。物质、心智、精神三大层面再可以逐一分为七个较小的层面,同样他们的区别只是为了有助思考。

   大物质层面的七个较小层面包含了最粗糙的物质到不可见的能量。它们为:

  物质层甲:包括气体、液体、固体;

  物质层乙:包括更精细的物质,如放射性物质;

  物质层丙:最精细的物质;

  以太层(量子)(the Plane of Ethereal Substance):以太充斥着整个宇宙,是物质与能量的连结,它也再可被分为七层,有七个层面的以太:

  能量层甲:包括物理学认可的能量,如光、热、电磁、引力;

   能量层乙:包括自然更精细的能量,它们在一定程度上受心智影响;

  能量层丙:包括有「生命特徵」的能量;

  大心智层面包括了有「生命」的物体,可被视为我们认识的「生命形态」,但也包括了我们不知晓的生命形式。它们为:

   矿物心智层:包括同一形态的矿物、化学物质的「状态」,而我们所知的化合物、分子只是它们的肉体。他们是有生命的,可被视为矿物的灵魂。他们的进化较低,与生命能很接近。而这些「分子灵魂」也有其喜欢与不喜欢,吸引与排斥。

元素心智层甲(The Plane of Elemental Mind A):包括一群我们未知晓的生命形态,他们的智能在矿物与植物之间,也是整个宇宙存有之链的一环。

植物心智层:为植物的灵魂存在层面;

元素心智层乙:更高形式的元素存有,其智能在植物与动物之间;

动物心智层:动物灵魂的存在层面;

元素心智层丙:最高形式的元素存有,其智能是接近人类的;

   人类心智层:人类心智现象显化的层面,同样可以再分为七个层面,目前大部份的人类族群只接近其再分层的第五层边缘,少数的人进化到第六与第七再分层。

   元素层面与矿物、植物、动物、人类的关较像钢琴上的黑键与白键。白键足够产生旋律,但一些调性需要黑键才能显化。Edward Bulwer-Lytton(英国作家爱德华·布尔沃-李顿)的小说 Zanoni(名字)有这些元素存有的描述。

   要描述比心智层面更高层的精神层面是不可能的,因为我们只是在人类心智分层面的第四层接近第五层。精神层面的存有比人类更进化,他们可被视为神明,他们的身体是用最高层的物质构成,是纯粹的能量。这里有众天使、大天使、半神、大师,他们的存在对於目前人类心智来说皆是不可思议的。

   这些发展到精神层面的存有会不时介入人类文明的进展,留下种种不同的传说与神话。他们同样是服务於演化,他们同样受制於造物者的法则,同样并非不朽与永恒,他们离源头还有一段进化的距离。

   因为精神层面的现象是高於心智层面的,所以要理解精神层面的显化是十分不容易,且常常造成混淆。只有长年的训练才能正确理解精神的显化。精神可被视为「生命的精粹」、「神秘之力」等等,它的力量可以用於善,也可用於恶,它同样受制於极性(两面)原则。如此每一个宗教都有其天使,也有其恶魔。

   七条赫尔墨斯法则在三大层面都同样地运作,同时地运作。物质、心智、精神都是同时运动者,所有层面的运动与变化都其有对应。层面与层面之间会互相呼应,会有某种和谐与协同。物质的现象会对应心智的现象,心智的现象会对应精神的现象,精神的现象也会对应物质的现象。

第九章 振动

“没有事物静止;万物都在移动;一切皆在振动。”

   第三条赫尔墨斯法则是振动频率,它指出宇宙万物皆非静止,而都在移动、振动、圆周运动。而不同的现象显化是源於其不同的振率。THE ALL本身的频率可被视为无限,至乎看上去静止,如同一个快速旋转的轮子看上去没有在动。而精神与物质之间,是无数的万物,无数的振动形式。

   我们可以在热冷现象中看到振动,也可以在星辰的轨迹中看到振动,圆周运动也是振动的表现。不止物质的运动,能量也是一种振动。而物质与物质之间的吸引力与排斥,包括重力,背后有更基本力的作用,古哲人称它为宇宙性以太(Universal Ether),它是高层的物质,是大物质层面中的the Plane of Ethereal Substance(均匀分布的无形物质),它充斥着空间,作为物质与能量的中介,包括热、光、电、磁等等。

   当一个物体旋转、振动,从低到高,会发出不同的音频,每一种旋转速度都对应一个音频,而当其旋转速度去到一定程度时,其音频因频率太高,就超越了人类听觉的范围,留下沉默。同样的适用於视觉,一个物质发出的光可能有不同的频率,对应不同的颜色,当其频率超越人类眼睛能感觉的范围,人就甚麽也不能看见。

   物质频率如果一直上升,并超过一定程度,它就会分解成更基本的构成,如分子、原子,如果这些单位的频率继续上升,则会再一步还原成以太,能量。如果我们再进一步,这些以太与能量就会化成心智现象,例如心像,若再进一步的话,就会到逹精神的频率。

   物质频率的提升,是会令注入其中的能量被解放,能量不再被物质所束缚,而还原到其原初的形式。而能量被物质束缚的的原因是能量要显化为物质,高层要显化为低层,这就是 Involution 被卷入。

     除了物质与能量这些目前认知到的物理现象外,心智现象其实也是不同频率的展现,包括思想、情绪、理性、意志、渴望等心智状态,皆是不同频率的表现。如此个体心智与个体心智之间其实是可以互相影响,心灵传输 Telepathy 就是其中一个例子。

     每一个思想、情绪与心理状态都有其对应的频率,而藉由个人或他人的意志,这些心理状态可以被再现出来,就如同一个弹奏乐器一样。而知晓振动频率法则,个人可以将自己的心理状态极化到其想要的程度,如此能有效地管理控制自己的状态、心情等等。同样的,这些技巧可以用作影响他人。

   换句话来说,我们可以用意志在心智层面创造,就如科学用意志在物质层面创造。用意志去振动。而加强这个力量,是要练习、训练与实践。这是心智转化的艺术。若这些力量被用到一个程度,旁观者可能会以为这个人不受自然法则所制,但事实上这个人只是用法则来中和法则,用法则来超越法则。他们不止能改变心智频率,也能改变能量频率。

如同古哲人所述:

“理解振动法则者,抓住了力量的权杖。”

第十章 极性

“所有事物都是二元的;所有事物都有两极;一切都有其正面反面;喜欢与不喜欢是相同的;相反在本质上是一样的,但在程度上不同;极端会相遇;一切真理皆为一半的真理;每一个矛盾悖论都可以调解。”

   第四条赫尔墨斯法则是极性二元法则,它指出所有现化皆有两面、两极、一对的对立,而在两极之间是其程度的差异,而这些差异其实是可以调解的,两极的矛盾可以被整合。正命题与反命题是可以整合的,而精神与物质这两极也是可以调解的,有限与无限皆同为一。

   我们在物理现象也可以看到极性二元法则的显化,冷和热,两者是相对的,只是在频率的程度上不同。还有东与西,南与北,光与暗,黑与白,静与喧,硬与软,利与钝,正与负等等。我们可以进一步说善与恶也是相对的,而非绝对的,有较大的善,也有较小的善,有较大的恶,也有较小的恶。

   在心智层面上,爱与憎是两极的显化,但其实没有绝对的爱,或绝对的恨,他们也是相对的,也有程度之分。两极二元原则是显化在每一个层面的,到处都可以找到它。而古贤可以利用这条法则,将一个心智状态转化为另一个心智状态,同一类型的事物都可以在其两极下互相转化,但不同类型则不可。爱不可以变成东方,红色不可以变成尖锐。但恐惧可以变成勇气,钝可以变成利,热可以变成冷。

   我们可以将这些两极对立分化的现象都抽象为阴与阳、正与负的显化,而正极永远是在高频的一端,负极则永远是相对於正极的低频,正极永远是动因,整个自然都是正极主导,作为主动的一方,负极则是接受的一方,正极会流向负极,热扩散於冷,爱化解恨。任何的负面都可以转化为正面,没有价值的都可以转化为有价值的。

   理解极性二元法则会令我们更理解自己与他人的心灵运作,也更能理解自然间的现象,并用自己的意志去改变,去选择两极间的某一个频率。

第十一章 韵律

  “所有事物都流动着,出与入,前与后;所有事物都有其潮汐,上升与下落;摆锤的摆动显化在一切;其摆动到左端的距离为其摆动到右端的距离;韵律互补。”

   第五条赫尔墨斯法则是韵律周期法则,它指出所有事物都是显化为一种可测量的运动,一种来与往,涨与落,前与后,摆钟似的运动。不论是在物质、心智还是精神层面皆可见这种运动的显化。这条法则与极性二元法则有密切的关系,这不代表周期运动一定要到逹其中一个极端的顶点,它是表明运动总是会倾向於某一极,然后过一段时间后再倾向於另一极。

   总是有作用与反作用,有前进与撤退,有浮与沉。所有现象都是周期性的,包括太阳、世界、人、动物、植物、矿物、力、能量、心智与物质,甚至精神。世界会被创造、维持与毁灭;国家会崛起与殁落,如月之圆缺。

     当一个宇宙被创造,精神到逹物质的最低点,然后就会进行回归,这是宇宙的演化进化。万物都要诞生、生长、死亡,只为了再次重生。日接夜,夜继日,冬至夏,夏至冬。没有任何是绝对的,一切生命都在周期变化。

   不止物理的现象,也包括心理性的现象,例如心情、感觉。我们可以藉由理解这条法则来用转化脱离它的不可避免性。

   要脱离周期韵法则的活动,我们要理解有不同层面的存在,可粗糙地分为低层与高层,我们可以藉由提升自己的意识层次,来脱离低层意识周期的作用。换句话来说,无(低)意识层面受周期作用,但我们到逹了(高)意识层面。这被称为中和法则 Law of Neutralization。它的运作是将自我提升到高於无(低)意识层面,如此低意识的负面运动到逹不了(高)意识。这可以类比为跳起来避开一个(撞向自己的)运动之物。

   有经验的实践者,可以将自己锚定在渴望的一极,并「否决」去摇荡到相对的另一极。所有获得某程度自我控制的人都在做这一点,但他们可能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做这些。而更进一步的实践者可以将自己固定得如山一般不动摇。而大部份的人,则是对周期法则缺乏介入能力的。

   我们观察自己的心灵活动,可以了解热情必会被低落所接续,巨大的勇气会被同样巨大的恐惧跟随,而大众皆是浮沉其中。中和法则的应用在於意志,意志是高於意识的显化,尽管意识显化的周期法则不可以被毁灭,但我们能脱离它的结果。

   与韵律周期法则有关的另一条法则是补偿法则 Law of Compensation,补偿的意思是反平衡,一个钟摆的右端等同於其左端。一个极端的距离等同於其相对极端的距离。上升的距离等於下降的距离,快乐的程度等於痛苦的程度,意识发展低的生命他们享受得(快乐)很少,同样他们受的苦也少,人受的苦多,享受的也等同的多,一个人容许自己快乐的程度,也是容许自己痛苦的程度,如此逃避痛苦者也在逃避快乐。

   而关於享乐这一点,事实是运作先到负面,再到正面。而非先到正面,再有负面的代价,而是先付出代价。而我们也可以将轮回投生置入考量(之中),一个今生受苦者,来世必定得福,我们必须将生命视为不同投生的串连(连续)。

   一个人的一生,往往会有某些东西,而缺乏另外一些东西。每一件事都有其正面与反面,正面与反面是同时存在、同时到逹的。富有者不会有穷人所有,富有者只会有穷人所缺。

   第十二章原因与效应:“每一个原因都有其结果;每一个效果都有其来由;所有事情都受制於法(the Law)之下;偶然只是未被了解的法则;有许多不同层面的原因,但没有任何事物能逃避法(the Law)。”

   第六条赫尔墨斯法则与原因效果有关,它指出没有任何事情是由机率决定,机率只是未被了解法则的表面显化,机率因看不到现象连续性而来的知觉。

   原因与效应 Cause & Effect 普遍存在於科学思想之中,而其中的争论是在这条法则的运作方式,及其内容字词的意涵。然而无疑问的是秩序存在于一切之中,而他们若不被理解,则其显化会被视为机率、偶然。一切都在起始与结果之中,一切都在原因与效应之内,是看不见的秩序编织出看似的偶然。除了 THE ALL之外,一切其所造之物皆在法则之中,THE ALL本身就是法则,而没有任何事物是在 THE ALL之外。

   我们视一件事件为偶然时,我们可能无法看到它背后的原因,或不理解其原因。偶然是一个观点,然而每一个偶然背后都有清楚的法则在作用,可能是一个法则,也可能是多个法则,所有的法则;但没有事情不受法则作用。我们知道概率现象可以用数学描述,这些表面的随机也有一定规律,并不会变更。

   每一件「事件Event」背后都有一个「因为Because」,这个「因为」的表逹即是「事件」。所有「事件」都是一环扣一环。不是一件「事物Thing」造成另一件「事物」,不是一件「事物」创造出另一件「事物」。原因与效应的重心是「事件」,而不是「事物」,是发生了甚麽,而不是有甚麽。

   「事件」是指会「发生」、「到来」、「到逹」的。每一件「事件」皆是前一件「事件」的「效应」。没有一件「事件」可以创造另一件「事件」,所有「事件」皆是由THE ALL流出的「事件之链」。所有「事件」皆是连接着的,连续着的。所有「事件」之间都有关系。

一   块山上跌落的石头碰到谷底的屋顶,看似是随机与偶然的,但我们可以追回在它背后的所有「原因」。雨水、太阳的光照、土地的质地等等。一个人必会有父母亲,及祖父母,血缘的传递必须要有父母。

     落海之石激起涟漪。而自由意志与命运皆是同一个真理的两极,自由意志与命运皆为一半的真理。一个人同时是自由与受束缚的。古哲人如是说:

  “离 中心 Centre 越远之受造之物,越受束缚,越接近 中心 Centre 之受造之物,越自由。”

我们大部份时间皆受环境的影响,而拥有很少的自由。我们在众多的意见、思想、情绪中摆荡,而没有自主性。我们「想去」做某件事件,但却无法知晓自己「为甚麽想去」。然而每一个「想去」背后都有一个「原因」。真正有自主性者可以将这些「想去」转成相反的「想去」,他们可以「以意而意Will to Will」,而不是仅受心情、情绪、环境的波动而受影响,他们能抵抗所有外在的暗示性。而不是像山坡之落石、风中之飘叶。大部份的人都受他人的意志所影响,而非自己的意愿,他们成为他人意愿的一环,而忘记自己的自主性。

   而 Masters(通达自我控制者)知晓游戏的规则,升高於物质的层面之上,并将自己置於更高的本能力量之中,而掌控自己的心情、人格、品质、极性、环境。他们是动者,而非被动者。他们是原因,而非效应。尽管 Masters(通达自我控制者)让自己成为高层面法则的一部份,成为其原因与效果的一环,有意识地行动其中,而非成其器皿。他们服务於其上的层面,而掌握其下的层面。法永远在掌控一切,没有任何东西是在其之外,纯粹是偶然。人可以用法则去中和法则,用法则去超越法则,高永远能胜低,上永远能胜下。

第十三章 性别

  “性别存在於万物之中;一切都有其阴与阳的法则;性别法则在每一个层面中显化。”

   第七条赫尔墨斯法则为性别阴阳,万物的显化总是伴随着男性与女性、阴性与阳性的原则。每一个层面的生命都可以看到阴阳的显化。

性别 Gender 的拉丁字源意义为: “去引起、去生育、去成为父母、去繁衍、去创造、去生产。”

   我们可以看到正负电、南北极。阳作用於阴,而阴与阳产生某意义上的结合,而「创造」、「衍生」出一些事物。正与阳代表强势、主动、积极的一方,而负与阴代表弱势、被动、接受的一方。它们本身并没有道德上的意义。阳与阴的交互作用会衍生出新的事物,每一个创造都要先有阳与阴的交错。

   阴为万物之母,为所有现象的衍生者。所有的创造都有其父其母,阳与阴的作用必定会产生出新的事物。

   Kybalion中用正负电的相互作用来说明,正负电的作用会产生出新的原子。阳性的原则在於向阴性原则付出内在的能量,并是整个创造的发起者。然而孤阳不生,孤阴不长,阳与阴永远需要彼此,这在每一个层面来讲都是如此。

    让我们在下一章考虑心智层面上的阴阳显化。

第十四章 心智性别

   我们的心智可以分为两个心智,Thomson J.Hudson(汤森·j·哈德逊)在1893年提出一个理论,就是「客观心智」与「主观心智」;或者可以等同於「意识心智」与「潜意识心智」;又或者是「主动心智」与「非主动心智」;「积极心智」与「接受性心智」。而重点皆在於「心智的二元性」。

   而这两个心智皆是心智层面的阴阳显化,阳性心智为客观心智、意识心智、主动心智、积极心智。而阴性心智则为主观心智、潜意识心智、非主观心智、接受性心智。

   我们可以将自己视为「观察中的我·I」,另一个则是「被观察的我·Me」。这两个心智有不同的性质,及有不同的现象。Me这一面是包括了感觉、倾向、嗜好、性格、特质等等,是人格的部份,这部份的「我」,这个Me被自己及他人所知晓。而这个Me很容易被同一化於一个人的身体、心智状态等等。

   但这些心理状态其实只是一个人自己所产生的,这些 Me 尽管可以说属於这个人,在这个人之内,但并不「是」这个人。如果意志足够的话,人是可以改变这些 Me 的种种状态、现象。我们可以将这个 Me 由一个状态转向另一个状态,甚至由一个极端转向另一个极端。如果一个人曾经这麽做过,那麽就不会认同於这些心理状态为「我」。这需要大量的心智集中,以及心智分析。

如同一个人能分辨其实 Me 升起的现象并不是「我」,就可能发现到意识还有一个 I 。Me 是思绪、概念、情绪、感觉等等。Me 可被视为一个「心理子宫」,因为它可以衍生出「心理的儿女」,它能产生出无数的心理状态、心理现象,它有无限的创造力量。而它所接受的能量则是由「主动的我·I」而来,无论这个 I 是自己的 I,还是他人的 I。

   I 可以驱使意志,我们可以安住其中,I 为能量发送者,而 Me 为接收者,I 可以令创始开始,而 Me 实行创造。I 可以站在一旁观察着 Me 发生的一切,每一个人都有这两面的心。I 为阳性,Me 为阴性。I 为存在 (Being),Me 为变成(Becoming)。而对应比喻法则同样在这里运作者,宇宙的创造也是如是,人的创造也是如此,虽然其程度有巨大的差距。

   而 Me 与 I 与心灵感觉现象密切有关,人与人之间的心智可以互相影响。阳性原则在表逹(Expressin-g),而阴性原则则是在接受印象(Receiving Impressing)。无论是思想、概念、情绪、感觉以及想像等等心理现象,皆是由 Me 产生。而 I 则是意志。而缺乏 I 的意志,Me 则是没有创造。一旦有意志的介入,想像就开始产生,不论是外界的意志或是内在的意志。有时外界的 I 造成的 Me 反应,会与内在的 I 意愿冲突。

   心灵感应、思想传送、心灵影响、暗示、催眠皆是与心理性别、Me 和 I 有关。在心灵影响的例子中,阳性原则产生其需要的振动,阴性原则接受其种子,并将之发展成熟。同样的催眠与暗示皆是如此运作,外界的意志在内在的 Me 产生印象,提供想像的方向。有时人并不能意识到自己是接受到他人的暗示的种子,还会以为这是自己的产物,但自己其实只是养其成熟而已。

   一般人 I 的意志运作得太少了,他们太懒惰了,所以他们被他人的意志所主导,而不是成为自己的主人。他们接受他人提供的思想,他人提供的印象,而不是主动去思考,主动去想像。他们没有源自内在的行动,原创的思想。大众成为了菁英的影子,大众大部份时间都只住在Me之中,而其心智的阳性一面则甚少被运用。

   强壮的人,不论是男人还是女人,皆是主动地运用意志,这是他们的力量来源。他们并不生活在他人的影响之内,而是主宰自己的意志,用意志掌握自己的心智,掌握其心像、其想像。心理性别的显现无处不在,有魅力的人皆是使用其意志的力量,演员运用它,演说者运用它,政客运用它,作者和明星公众人物都运用它。它是魅力、磁性之源,它是暗示与催眠的关键,狂热的起动者。这些现象皆可由心理性别与振动原则去理解。

     心智的阴性与阳性原则无处不在,大自然提供了无数的例子、比喻与对应供我们去参考理解。整个世界的创造都是根随着这一种原则,不论是精神、心智、星光、以太、物质层面皆是其显化结果。由这个关键我们可以理解创造,也可以理解自身的心理。这条锁匙可以解开无数的谜题,并在混乱中理清一条道路。我们看到的世界不是世界真实的样子,而是受限于我们的精神能力和所使用的观测方法让我们看到的世界。

  

来源:蓝星新时代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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